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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佳云科技及相关当事人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第1张

佳云科技(维权)(300242)8月1日晚间公告,公司于7月31日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局拟决定: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对佳云科技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对相关人员给予警告、罚款。

公告称,经查明,佳云科技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事实如下:佳云科技的子公司深圳佳节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节文化)于2021年组织举办C-LOUD音乐嘉年华项目,该项目导致佳节文化发生重大亏损。佳云科技于2021年12月14日确认佳节文化2021年10月发生亏损68,247,957.50元,至2021年10月末累计亏损70,632,388.47元,占佳云科技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361,046,577.13元)绝对值的19.5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五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二十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佳云科技应当及时披露上述重大亏损情况,但佳云科技迟至2022年4月28日才在2021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广东证监局认为,佳云科技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证券法》规定,构成《证券法》所述的违法情形。佳云科技涉案期间有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反了《证券法》的规定,构成《证券法》所述“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其中,郭晓群作为佳云科技时任董事长、钟亮作为佳云科技董事、总经理,并于2021年3月至2022年6月作为佳节文化执行董事、总经理,刘超雄作为佳云科技时任财务总监,朱宏磊作为佳云科技时任董事会秘书,未勤勉尽责,是对佳云科技存在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广东证监局拟决定:

一、对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

二、对郭晓群、钟亮、刘超雄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40万元罚款;

三、对朱宏磊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截至公告日,佳云科技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均正常开展。

(文章来源:读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