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起底淳厚基金内斗始末:上位、套利、举报与控制权

淳厚基金内斗!上海证监局责令三个月内改正,暂停受理产品注册申请  第1张

  上海证监局9月14日通报:淳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未依法履行股权事务管理义务,在已知悉公司相关股权变动的情况下,未能准确判断股东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并依法及时报告相关信息。责令你公司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改正,整改期间暂停受理你公司公募基金产品注册申请及新增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同时董卫军、贾红波、李雄厚、柳志伟、邢媛也分别被通报或处罚。

  这源于敦厚基金的股权之争!

  1、淳厚基金在2024年中报:董事长贾红波现已被监管认定为行业不适当人员,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被暂停董事长、董事职权。

  2、8月30日,淳厚基金发布《关于淳厚基金涉及二股东柳志伟三重身份及有关情况的澄清公告》:2024年4月,公司发现二股东柳志伟具有三重身份的切实有效的证据线索,柳志伟持有两套中华人民共和国二代居民身份证,而且两套身份证号码不相同。同时,柳志伟于2009年12月被批准移居香港,获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入境事务处签发的香港居民身份证。结合公开信息,二股东柳志伟确系涉嫌利用多重身份进行司法套利、监管套利等一系列较为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

  3、9月2日一早,一篇署名为“柳志伟”的、面向淳厚基金全体股东、董事、监事和全体员工的函件在市场上流传:持有“三重身份”的说法纯属造谣、涉嫌污蔑。因他异地读大学、经常居住地和工作地变动等原因,内地公安确曾向他颁发过两张身份证。居住中国香港地区后,做了与内地身份一致的公证,并获香港身份,同时注销了内地身份证。

  4、同时,柳志伟将矛头指向淳厚基金现任总经理邢媛:一是侵占股东,也就是柳志伟2600万元款项拒不归还;二是阻挠董事会的正常召开;三是任人唯亲,裙带关系。

  5、邢媛回应:公司董事会无法有效召开的原因是,第一,根据柳志伟与贾红波、李银桂签署的股权转让合作协议约定,明确承诺贾红波进入公司担任董事长、李银桂担任副董事长作为贾红波、李银桂买入公司股权的对价之一;根据柳志伟与李雄厚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李雄厚同意柳志伟置换其推荐的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并同意由柳志伟推荐的人担任董事长。柳志伟据此置换了董事会的两位董事成员,新进入的独立董事为张海和刘昌国。第二,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有效召开需要三名股东董事同时出席方为有效。除贾红波已经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暂停全部职权外,公司仅剩三名股东董事——邢媛、董卫军、聂日明。而聂日明和柳志伟之间,无论在境内还是境外,均为多年上下级共事关系;董卫军已经将股权卖出给柳志伟,实际在董事会代表柳志伟的利益。基于上述情况,邢媛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切实有效保障公司所有持有人利益,避免公司不被境外不法身份人员及其背后的违法犯罪势力进一步侵害,造成不可收拾的行业金融乱象,立即切实做好了与该名股东及其董事会关联人员的隔离切割措施。澄清公告清楚表达了为切实维护持有人利益和公司团队稳定,公司及时与柳志伟及其关联人员进行了全面风险隔离切割的情况。

  6、再之前:2022年3月左右,柳志伟先后私下与淳厚基金三股东李雄厚、四股东董卫军签署股权买卖协议,完成收购李雄厚、董卫军的股权。期间,他亦与邢媛有10%的股权转让。转让后,柳志伟实际拥有公司控股权,成为公司实际的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达到57%。随后,监管叫停了这一私下转让,并要求公司整改,此前所有私下股权转让均需退回。由此,邢媛和柳志伟开启股权纠纷序幕。

  7、邢媛:柳志伟2022年3月在未告知我的情况下即私下先行与公司股东李雄厚等人商议并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柳志伟在上述协议签署之后才告知我,或者考虑出售股权,或者成为实际上的小股东,后续股权事务有贾红波、谢芳等人全权负责对接协调变更。

  8、邢媛最后迫于无奈,仅同意意向卖出其10%的股权。柳志伟也仅支付了首期款项,邢媛迟迟不愿收剩余尾款,后续合同也未再推进。邢媛将柳志伟的股权私下倒卖等违法情况如实反映给监管。

  (转自:五道口江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