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7月1日丨哈尔滨银行(06138.HK)宣布,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于2024年6月29日,公司(作为转让方)与中国信达黑龙江分公司(作为受让方)签订债权转让协议,据此,公司同意将标的债权转让予中国信达黑龙江分公司。债权转让协议约定的受让标的债权的初始价款为人民币150.3百万元,受限于进一步向上调整(以约人民币221.4百万元为上限)
转让标的为公司享有的载于债权转让协议的标的债权,包括截至基准日(即2024年3月31日)基于授信而形成的主债权及其担保权利及附属权益。截至该基准日,标的债权的债权本金余额、利息、复利罚息及已垫付司法相关费用,合计约人民币504.98百万元,本金账面余额约人民币351.43百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