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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证监会网站7月5日消息,近日,证监会综合违法情节、责任程度等,对5家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大股东占用资金等信息披露违法案件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
据悉,本次遭证监会“重罚”的五家公司分别为江苏舜天、ST特信、*ST中利、易事特、凯撒同盛(ST凯撒)。
其中,证监会对江苏舜天、ST特信、*ST中利三家公司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累计罚款6830万元,并对6名主要责任人实施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易事特、凯撒同盛两家公司出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合计罚款5270万元,拟对1名主要责任人实施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5年虚增营收超40亿元
易事特将被“戴帽”
7月5日晚间,易事特披露了被处罚的详细情况。
公告显示,易事特涉嫌通过不具有商业实质的虚假贸易业务、融资性代采业务、代理业务和数据中心集成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导致公司披露的2017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据记者梳理,易事特2017年至2021年合计虚增营业收入40.74亿元、虚增营业成本35.25亿元、虚增利润总额3429万元。其中,2018年虚增营业收入金额最高,为12.93亿元;2019年虚增营业收入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比例最高,为29.05%。
同时,因公司2017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自2024年7月9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易事特”变更为“ST易事特”。
需指出的是,当事人何思模曾于2018年5月24日、2020年9月3日先后因操纵市场、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被证监会给予行政处罚2次。基于上述情况,证监会拟决定,何思模作为易事特原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易事特从事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对何思模处以1000万元罚款,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证监会拟决定对易事特及其他相关责任人,罚款50万元—800万元不等。
ST凯撒3年累计资金占用超50亿元
同日,ST凯撒也披露了相关细节。与易事特不同的是,ST凯撒主要涉及的问题在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公告显示,2020年1月至2022年12月,ST凯撒通过资金拆借、应收款项被关联方代收、代关联方支付费用、委托贷款、没有真实商业背景的股权投资及预付款项、保理放款等形式,与凯撒世嘉及其关联方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梳理ST凯撒2020年至2022年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金额发现,公司累计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金额为50.76亿元。其中,2021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金额最高,为23.88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84.72%。
据公告,陈小兵自2019年10月至调查日为ST凯撒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ST凯撒从事上述违法行为。海南证监局拟对陈小兵给予警告,并处以75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ST凯撒董事长,处以250万元罚款;作为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上述违法行为,处以500万元罚款。海南证监局拟对ST凯撒及其他相关责任人罚款20万元—550万元不等。
参与“专网通信”虚增业绩
江苏舜天、*ST中利遭重罚
记者注意到,江苏舜天和*ST中利遭处罚的原因,均为公司此前曾参与专网通信虚假自循环业务,导致虚增收入、利润等。
江苏舜天曾参与专网通信虚假自循环业务,从而导致2009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期间虚增营业收入达103亿元。经查,公司参与的专网通信业务,实质是合同、资金、票据流转构成闭环的虚假自循环业务,无商业实质,不应确认相应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利润。
对此,证监会对江苏舜天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万元罚款。对公司时任总经理、现任董事长高松决定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同时对其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此外,公司现任总经理桂生春、时任财务部经理王重人、现任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李焱则因未勤勉尽责,被证监会给予警告,分别处以100万元、60万元、60万元罚款。
同时,公司股票将于2024年7月8日停牌1天,7月9日起复牌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变更为“ST舜天”。
与江苏舜天类似,同样参与专网通信业务的*ST中利在2016年至2020年间分别虚增营业收入12.82亿元、18.83亿元、19.25亿元、21.97亿元、6.72亿元,合计虚增营业收入近80亿元。
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柏兴处以1500万元罚款,并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同时,公司被处以800万元罚款。此外,*ST中利总经理王伟峰因直接参与专网通信造假,*ST中利时任资金管理中心负责人钱宏燚具体负责实施资金占用事项,分别被处以300万元罚款,钱宏燚被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时任*ST中利总经理陈波瀚、时任财务总监孙建宇、曾分管专网通信业务的时任副总经理吴宏图分别被处以50万元罚款。
为完成业绩承诺
ST特信连续多年财务造假
ST特信的财务造假源于上市公司2015年对特发东智的收购。经查明,特发东智为完成业绩承诺,通过跨期调节营业成本、虚构业务等方式,虚增收入、虚增或虚减营业成本和利润,导致公司2015年度至2018年度利润总额虚增,2019年度利润总额虚减。
在虚构业务方面,2019年,特发东智通过伪造采购订单和相关物流单据等方式,虚构与深圳市友华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终端有限公司销售业务,虚增营业收入3.28亿元、营业成本2.84亿元,虚增利润总额4386.71万元。
特发东智的上述行为导致特发信息2015年度至2018年度利润总额分别虚增1039.33万元、9173.46万元、5624.61万元、1162.92万元,四年合计虚增超1.7亿元。2019年度利润总额虚减2108.06万元。
根据特发信息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深圳证监局依法对特发信息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罚款。此外,深圳证监局决定对特发信息以及相关责任人蒋勤俭、陈传荣、易宗湘、杨洪宇、李增民、张大军、王凌、刘颖给予警告,并对上述相关责任人分别处以400万元、350万元、200万元、15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100万元、100万元罚款。
责编:郭晨希 校对:冯雯君图编:周 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