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中建设(00589)发布公告,公司可能会进一步延迟刊发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度业绩。公司已召开股东特别大会,以批准建议罢免及建议委任。于股东特别大会上完成建议罢免及建议委任后,新核数师国富浩华(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需更多时间完成审计程序。于本公告日期,为完成2023年年度业绩的审核须应对的主要待决事项主要包括(i)最近期现金流量预测;(ii)应收款项及合约资产的预期信贷损失拨备;(iii)服务特许权安排项下的应收款项的预期信贷损失拨备;(iv)物业、厂房及设备的减值亏损;及(v)收取若干审核确认书。公司将与其核数师密切合作,提供所有必要资料及文件,以尽快完成审核程序。然而,2023年年度业绩的预计刊发日期需与核数师进一步讨论并确定,及将于适当时候公布。于本公告日期,2023年年度业绩预期将于2024年9月30日或之前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