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尼电子(维权)公告,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沈新芳、沈晓宇通知,基于偿还部分质押融资的需求,沈新芳拟将其持有的东尼电子13,900,000股股份(约占东尼电子已发行股本总额的5.98%)以协议方式转让给长风基金,转让价格为17.21元/股,转让总价款(含税价款)为239,219,000元;沈新芳拟将其持有的东尼电子4,842,500股股份(约占东尼电子已发行股本总额的2.08%)以协议方式转让给天盈基金,沈晓宇拟将其持有的东尼电子9,057,500股股份(约占东尼电子已发行股本总额的3.90%)以协议方式转让给天盈基金,转让价格为17.21元/股,转让总价款(含税价款)为239,219,000元。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