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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政|专题:持续推进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第1张

  来源:中国财政

  持续推进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福建省财政厅

  在群众的眼中,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最具体体现就是社会保障能力的提高。作为民生事业的重要内容,福建财政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开拓创新,砥砺前行,在全国率先建立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率先支持试行和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率先支持开展医药卫生改革试点……1994—2024年的30年间,实现了社会保障制度“从无到有、从有到优”的历史性发展,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社会保障事业进一步向高质量方向发展。

  就业优先,牢牢稳住最基本民生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根基工程,必须抓紧抓实抓好。全省各级财政大力支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2012—2023年,累计投入210亿元,城镇累计新增就业720.74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46.76万人,全省调查失业率持续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战略实施效果逐步显现。

  (一)稳市场主体稳就业岗位。针对疫情造成的市场主体困难,用政府收入“减法”换取企业效益“加法”,顶格实施政策组合拳,降低企业社保费用,减轻企业负担。2020年,减免企业社保费291.77亿元,惠及49.26万家企业;2022年,对22个特困行业企业和中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实施缓缴社保费政策。实施稳岗返还等奖补政策,2015年起,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定岗位补贴,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作用,引导企业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2015年至2023年底累计稳岗返还88.86亿元。

  (二)保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从供需两端发力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对企业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社保补贴,支持增加“三支一扶”招募规模至1000人;向困难高校毕业生每人发放2000元求职补贴,向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发放创业补贴。加强农民工就业动态监测,鼓励引导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深化中西部劳务协作,对吸纳中西部脱贫人口就业的市场主体给予奖励,截至2023年底累计奖励4.16亿元。

  (三)创新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探索就业服务新模式,厦门、泉州、福州连续3年相继入围全国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为更好促进大龄和困难零工人员实现就业,支持开展新就业形态试点。2022年,省级财政对福州、泉州、南平三个设区市给予零工市场建设补助,引导其在县级建立功能完备的零工市场、在市级建立信息通畅的线上零工平台,探索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促就业工作经验。针对结构性就业矛盾,2019年首次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提取35.6亿元,支持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创新创业带动就业保障制度,在就业资金吃紧的情况下,自2021年起坚持每年从省级就业补助资金中统筹5000万元创业支持资金,强化创业扶持政策支撑。

  兜牢底线,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会保障体系是人民生活的安全网和社会运行的稳定器。福建各级财政部门围绕织密扎牢社会保障网,持续深化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及社会福利制度改革,全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383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065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763万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绩效评价连续6年获得优秀等次,全省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39张,比全国高出约40%……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健全,社保民生之基持续夯实。

  (一)社会保险统筹层次不断提高。建立城乡统一的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持续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推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促进养老保险制度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每年调整提高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不断加强保障力度;实现工伤、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解决地区间基金结构性矛盾;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同步建立职业年金补充养老制度,形成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2012—2023年,每年按4%左右幅度提高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每人每月7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50元,比国家标准高出47元。

  (二)社会救助改革见行见效。坚持制度创新,始终把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问题扛在肩上、记在心上。在全国先行探索低保救助从“收入型贫困”向“支出型贫困”延伸,提出“刚性支出扣除、就业收入扣减、重病重残单人保”等举措,进一步强化低保制度兜底功能。全省共13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兜底保障并实现脱贫,80余万低保、特困户、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流浪乞讨人员等困难群体基本生活得到有力托底保障。加快城乡统筹步伐,2019年,福建省成为全国第5个全面实现低保、特困供养和临时救助标准城乡一体化的省份。支持建立并落实低保标准与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相适应的动态调整机制,将特困供养标准与低保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相挂钩。建立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全省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与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同幅度增长。全省城镇居民低保年标准从2012年的每人每年3888元提高到2023年的10112元、年均增长9.1%,农村居民低保年标准从每人每年2099元提高到10112元、年均增长15.4%。至2023年底,全省特困救助平均供养标准达到每人每年25380元,比2016年特困供养制度整合建立时增长221.3%。

  (三)社会福利事业不断推进。深入贯彻实施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连续8年推动养老服务工程纳入省委和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养老政策进步指数位居全国前列。省级财政投入补助资金2.9亿元,支持各地依托乡镇街道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等资源,建设100个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1000个示范性长者食堂,让居民就近享有优质便利的普惠养老服务。加大投入力度,街道和中心城区乡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覆盖率由16%提升至100%。积极打造示范样板,厦门、三明、泉州、福州、漳州入选全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质量提升项目试点城市。支持普惠托育发展,成功推荐厦门市、泉州市获评中央财政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各获1亿元补助。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推动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14元,重度残疾人一级护理补贴提高至137元,二级护理补贴提高至114元,比2016年制度建立时分别提高128%、37%和128%。全面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年龄从0—6岁扩大至0—17岁,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1万元提高至不超过1.7万元,其中困难残疾儿童不超过2万元。建立健全退役军人五级服务保障体系,连续22年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在全国率先实现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工作办结率和缴费率“两个100%”,福建成为全国唯一的所有设区市连续五届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的省份。率先出台对23个脱贫县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的补助政策,烈士纪念设施改造提升工作走在全国前列。支持成立福建省退役军人关爱基金会,开展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志愿服务和褒扬奖励等。

  促进健康,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2021年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强调:“健康是1,其他是后面的0。没有1,再多的0也没有意义”。全省各级财政牢记     习近平总书记嘱托,始终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推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坚决守护好健康这个“1”。全省卫生健康支出从2012年的219亿元增加到2023年的617亿元,年均增长9.9%,高于同期全省财政支出增速2.2个百分点,卫生健康财政支出占当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9%左右,高于全国7%的水平。

  (一)织好医疗保障“三重网”。提升基本医保基础性保障作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从年人均240元提高到670元,支持各地落实基本医保待遇;2019年起实施职工医保基金省级统筹调剂制度,2022年起统筹调剂比例从30%提高至50%,省级根据各地参保人数、基金征收率等因素进行分配,有效均衡地区间职工医保基金负担。发挥大病保险保障作用。对城乡居民参保人员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经医保按规定支付后,个人年度累计负担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给予保障;各地大病保险报销比例集中在60%—80%之间。增强医疗救助兜底保障。城乡医疗救助财政补助标准从年人均130元提高到400元,实施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2023年,全省职工医保基金运行绩效跻身全国第3位,居民医保居全国第8位。

  (二)支持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2019年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在全国推广福建省和三明市医改经验后,福建省持续深化改革,继续为全国探路子、出经验。2022年,三明医改项目入围国家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国务院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督查激励范围,争取中央补助5.1亿元,省级配套5亿元。积极支持开展“无陪护”医院试点,建立财政、医保、个人三方共担机制,是全国少数对试点医院开展“无陪护”所需的设施设备改造、提升、运营等予以支持的省份,有关做法得到国务院领导批示肯定。建立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制度,牵头在省属医院建立总会计师名录库,进行总会计师目标年薪制绩效考核,同时将总会计师考核结果与院长年薪考核结果挂钩、与工资总额核定挂钩。支持省属医院实行党委书记、院长、总会计师年薪制,资金由省级财政全额保障。福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评价连续8年位居全国前列,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综合排名连续4年位居全国前6。

  (三)支持打造医疗高地。支持复旦华山福建医院等8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落地福建,使人民群众就近享有高水平医疗服务。支持9个省级区域医疗中心项目扩容建设,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切实解决区域间医疗资源不均衡的结构性矛盾。2021年以来,每年安排2亿元支持县域医共体能力提升,提升县域急危重症救治能力和辐射能力。福建2家医院进入复旦版全国医院百强,21个专科进入复旦声誉榜或提名。

  (四)补齐卫生人才短板。按照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人才使用四个阶段和不同层次人才的培养、引进综合施策。按最高标准核定省属院校医学类专业生均定额拨款标准,每年安排3.3亿元支持落实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卫生科研课题研究。“十四五”期间统筹7.5亿元开展卫生健康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支持50个中青年科研重大项目、30名中青年人才赴外研修、全职或柔性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开展“公开招聘一批”、“定向培养一批”和“培训提升一批”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项目。着力补齐县域医师队伍短板,对乡镇卫生院招聘的符合条件的本、专科毕业生,以及乡镇卫生院定向生给予补助;支持开展乡村医生规范培训以及在岗乡村医生和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培训。 

  责任编辑:李艳芝

  来源:《中国财政》2024年第15期

  值班编辑:吕怡慧

  排版制作:吕怡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