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鄂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州分行因项目资本金审查不到位,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鄂州监管分局罚款45万元;
余伦(时任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州分行公司部负责人)对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州分行项目资本金审查不到位事项负有责任,被监管警告;
焦涛(时任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州分行风险管理部授信审查岗)对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州分行项目资本金审查不到位事项负有责任,被监管警告;
刘宏峰(时任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州分行客户经理)对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州分行项目资本金审查不到位事项负有责任,被监管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