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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中金点睛

  中金研究

  近期价格改革的关注度升温,主要集中在两个领域,一是公用事业的价格变革(包含水、电、燃气),二是节能降碳加快下高耗能行业的价格变革。

中金:一文读懂价格改革  第1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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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bstract

  摘要

  公用事业改革主要集中在供水、燃气和电力方面。供水价格改革主要是疫情导致部分区域价格调整周期延后,但污水处理价格各地涨跌不一。供水价格调整需要经过听证会、周期较长,部分区域疫情期间水价调整滞后、近期补调。污水处理费调整更灵活、周期更短、含政府补贴,财政收入较弱地区还可能出现降价的情况。燃气价格改革中,上游气源端居民管制气的顺价已近尾声,城市燃气对居民终端的顺价去年下半年才大规模开启,目前仍在进行中。

  电力体制改革全面纵深推进,市场化建设提速,价格发现功能增强。电力市场化“管住中间,放开两头”还原电力商品属性,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市场,多周期、多品种市场体系逐步建立,价格“能涨能跌”,反映供需格局。电力辅助服务“谁提供,谁获利;谁受益,谁承担”明晰各市场主体功能与价值,煤电、抽蓄两部制电价体现调节性资源价值,新能源消纳空间打开、分担辅助服务费用,电网系统运行费用单列。当前煤电两部制电价已经落地实施,而各地也在不断推进现货、辅助服务市场建设,电改步伐正在全面提速。

  节能降碳方面,尽管前三年慢于“十四五”目标进度,但今年新口径(不含原料用能和非化石能源,只含化石能源)下2.5%的单位GDP能耗降幅与过去三年均值相仿,更注重量力而行,同时鼓励新能源和绿色新质生产力发展,总能耗降幅处于合理范围。根据我们的测算,今年相较于过去两年、今年后三季度相较于一季度新口径降能耗边际加快,更多是针对产能过剩高耗能领域的供求再平衡,顺势而为。

  Text

  正文

  2024年3月5日两会《关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1]中提出CPI涨幅3%的预期目标为“深化价格改革留有一定余地”。疫情延迟了部分地区部分品类的公用事业正常的调价周期(如供水价格和天然气价格等)、减缓了“十四五”节能降碳约束性指标的达成进度(单位GDP能耗目标需降低13.5%)。能源转型背景下,煤电规模经济性下降,电网对新能源发电消纳负担加重、储能和特高压投资力度加大,亦需要价格改革以保障煤电的保供兜底作用。总之,价格改革的迫切性上升。

  两类价格变革拉开序幕

  公用事业价格改革渐次展开。2024年3月《关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2]中提出将“加快推进能源价格改革,落实煤电容量电价机制,完善成品油管道运输价格形成机制,有序推进水电气热等公用事业和公共服务价格改革。”2024年1月开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改革落实,2024年3月上海两区[3]调整供水价格,2024年5月广州中心城区召开供水价格改革听证会[4],今年来多地政府进一步实施居民天然气价格的顺价政策。

  节能降碳的步伐加快。2023年12月27日,发改委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5]显示,20项主要指标中,4项指标的进展滞后于预期,其中三项与降碳防污相关(单位GDP能源消耗降低、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以及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2024年3月两会政府工作报告[6]中提出了具体明确的单位GDP能耗降低2.5%左右的目标。2024年一季度,山西省开展煤矿安监整治[7]、关停部分产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座谈会就铜冶炼生产节奏调整和严控产能扩张达成一致[8]。2024年5月29日国务院关于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9]的通知,锚定“十四五”节能降碳目标任务,加大节能降碳攻坚力度,围绕能源、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用能设备等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部署了节能降碳十大行动,明确2024年单位GDP能源消耗和CO2排放降低2.5%和3.9%左右,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源消耗降低3.5%左右,2024年/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18.9%/20%左右,重点领域和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形成节能量每年约5000万吨标准煤、减排CO2每年约1.3亿吨,尽最大努力完成“十四五”节能降碳约束性指标。

  公用价格改革再提速

  水价改革:供水价格疫后补调

  居民用水价格实行阶梯水价制度,主要由供水价格、污水处理费两部分构成,此外还有水资源费(税)、附加费/基金等。居民水价调整灵活性高于居民电价,与电价的工商业对居民的交叉补贴不同,自来水企业更多是自负盈亏。

  ► 供水价格方面,在定价机制上,根据2023年4月开始施行的《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修订版[10],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确定自来水价格,供水价格的调价流程复杂,价格监管周期为5年,需要经过自来水改革听证会通过才能调整。在支付流程上,供水价格不经过政府财政,自来水厂直接向下游居民收费,从居民水价中收取其中的基本水价。

  ► 污水处理费方面,在定价机制上,根据《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11],按照覆盖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营和污泥处理处置成本及合理盈利的原则制定,实际中多与CPI、电费、药剂成本等挂钩。价格审核周期较短,一般在3年,审核机制更简洁,无需听证会,但需要当地税务部门许可(金麒麟分析师)。在支付流程上,污水处理费包含在居民整体水价中,经过政府财政统一管理后付款给污水处理厂,居民端不能涵盖的部分政府给予补贴。

  本次调价主要集中在供水价格,更多是部分地区受疫情搁置、水务企业连年亏损,积压的调价需求逐步释放。

  ► 上海青浦区和浦东新区的供水价格调整主要是受疫情延误后的补调,在本轮提价之前已经接近8年未调整。2010年上海居民综合水价为2.8元/立方米[12]。2013年实施阶梯水价,第一阶梯(0-220立方米)价格为3.45元/立方米,提升了23%,第二阶梯(220-300立方米)价格为4.83元/立方米,第三阶梯(300立方米以上)价格为5.83元/立方米[13]。2021年11月迎来第二轮水价调整[14],第一阶梯价格调整为4.05元/立方米(提价17.4%);第二阶梯价格调整为5.8元/立方米(提价20.1%);第三阶梯价格调整为8.79元/立方米(提价51%),由市属供排水企业执行。2024年1月青浦区[15]和浦东新区[16]的区属供排水企业的供水价格调整本质上是补调至市属企业的同等供水价格水平。

  ► 广州中心城区的供水价格调整,亦是在供水公司亏损下的疫后补调。广州市现行自来水价格在本轮提价之前沿用2012年的方案。广州曾于2020年12月组织召开自来水价格改革听证会,但受疫情影响并未实施。今年4月广州市发改委公布的《广州市中心城区自来水价格改革方案(听证版)》[17] 中阐释了水价改革的原因,一是广州市人均本地水资源量较为匮乏,但2012年以来水费支出占居民可支配收入比例由0.51%下降至0.25%,居民用水趋势上升且远高于同期其他一线城市水平,节水约束需要增强;二是自来水企业供水业务亏损金额从2020年的4.47亿元扩大至2022年的6.53亿元,价格改革可以保障企业正常运营、提高供水安全。

  污水处理费调价灵活,当前受政府财政水平影响,涨跌兼有。以首创环保2023年的不同地区污水处理价格看,华东、华北等经济发达地区,污水处理价格同比上行,但东北、西北等经济欠发达地区,财政压力不同,2023年价格呈现同比下行趋势。

  图表1:居民端公用价格调整主要集中在供水和天然气

中金:一文读懂价格改革  第2张

  资料来源:Wind,中金公司研究部

  图表2:污水价格相较供水价格调整更为灵活

中金:一文读懂价格改革  第3张

  资料来源:Wind,中金公司研究部

  图表3:首创环保分地区自来水价格同比变化

中金:一文读懂价格改革  第4张

  资料来源:公司公告,中金公司研究部 

  图表4:首创环保分地区污水处理价格同比变化

中金:一文读懂价格改革  第5张

  资料来源:公司公告,中金公司研究部

  气价改革:居民气上游顺价近尾声,终端顺价正进行

  我国天然气市场化改革的思路是“管住中间、放开两头”,对中游自然垄断属性强的管网输配环节价格进行强监管,成立国家管网公司,以成本加成的方式进行政府定价;对于上游气源生产及下游用户零售环节,鼓励多市场主体竞争。但上下游仍存在两个双轨制,即气源端的管制气价(如国产陆上常规气和2014年前进口PNG)低于非管制气价(如2015年后进口的PNG和国产非常规气),用户端的居民气价低于非居民气价。用户端的价格双轨制主要通过在气源上优先给居民分配低价管制气源、顺价更严来压低居民气价,如顺价启动条件更严(建立价格联动机制需开听证会)、周期更长(居民约1年,非居民约3-6个月)、存在上限(居民门站价上限为基准门站价上浮20%,非居民为双边协商[18]),相当于工商业用户对居民用户的横向交叉补贴。同时,即便上游管制气或自采非管制气涨价,下游城燃企业向终端居民的顺价可能不畅,还可能存在城燃企业对居民用户的纵向补贴[19]。而当城燃企业利润受损较严重时可能导致断供风险,如2022年冬季受俄乌冲突等因素影响,部分“煤改气”大省出现气荒,2023年冬季为防止再度气荒,多地政府与城燃公司签订保供协议,对城燃购销气价的“倒挂”部分进行补贴[20]。

  本轮上游气源端居民管制气的顺价已接近尾声,城燃对居民终端的顺价正在进行。2022年中石油管制气中对居民用气门站价在基准门站价基础上浮5%,2023年上浮15%(边际上升10ppt),2024年上浮18.5%(边际上升3.5ppt)。由于已经接近20%上限,气源端管制气价联动机制的顺价接近尾声。但出于民生考虑,直到2023年下半年后,多地政府才逐步开始对居民终端天然气价格进行顺价,此前损失由城燃企业和地方政府承担,由于大多地区有单次顺价上限,目前顺价仍在进行中。

  图表5:进口天然气价格与国产气价

中金:一文读懂价格改革  第6张

  资料来源:Wind,中金公司研究部

  图表6:2023年中国天然气供气结构

中金:一文读懂价格改革  第7张

  资料来源:EIA,中金公司研究部

  图表7:四大燃气公司在2022年净利润大幅下降  

中金:一文读懂价格改革  第8张

  资料来源:Wind,中金公司研究部 

  图表8:天然气价格与水电燃料同比

中金:一文读懂价格改革  第9张

  资料来源:Wind,中金公司研究部

  电价改革:电力体制改革全面纵深推进

  电力市场体制改革逐步健全,“放开两头”原则彰显市场价格信号功能。2015年,电改纲领性文件《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21]发布,确立“管住中间,放开两头”总原则,有序放开输配电价以外的竞争性环节电价。2021年,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22],建立“能涨能跌”的市场化电价机制。目前,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加快建设,多元竞争主体格局初步形成,“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的多周期、多品种电力市场体系基本建立,帮助体现不同电源、不同时段发电价值。年度、月度中长期市场实现省级全覆盖,现货市场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山西、广东率先转入正式运行。

  ► 煤电、工商业用户全面入市,建立“能涨能跌”的市场化电价形成机制。燃煤发电电量全部进入市场,上网电价浮动范围扩大到±20%。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市场。两端竞争放开推动价格信号由发电侧向用电侧传导,反映供需情况。煤电两部制电价逐步完善,进一步帮助其完成角色转变。

  ► 新能源入市大势所趋,地区价格表现分化、反映区域消纳情况。2023年新能源市场化交易电量占比47.3%[23],交易电价反映区域性消纳情况。三北地区风光装机占比高,外送通道建设仍需时间,阶段性电力过剩时段存在交易电价折价;东南沿海地区经济活跃程度高、消纳条件好,电价表现相对坚挺。

  助力新型电力系统高比例消纳新能源,“谁受益、谁承担”原则明晰各主体责任与回报。2023年5月15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第三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24],根据“谁提供,谁获利;谁受益,谁承担”原则,体现输电服务与调节服务真实价值,帮助提升电力系统稳定性和灵活调节能力。具体来看,新能源消纳空间打开,支付调峰辅助服务费用;调节性资源增加,火电、抽蓄两部制电价落地,系统运行费用单列,给予调节性资源合理回报;电网物理属性还原,输配电价按“准许成本+合理收益”核定。

  煤电容量电价2023年底落地,2024年以来执行顺利。2023年11月10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25],针对合规在运的公用煤电机组,按照回收煤电机组一定比例固定成本方式确定容量电价,要求2024-2025年容量电价回收固定成本的比例为30%左右,2026年起回收比例提升至不低于50%。2024年1月1日开始,煤电的容量电价机制改革落实,改革后煤电企业的电价收入从电量电价的一部制转变为电量电价与容量电价的两部制。1Q24,电企容量电价回收比例达到90%以上,仅部分北方地区供热供暖项目由于负荷未达标存在未执行情况。从目前情况来看,中国电力企业在2024年1-2月容量电价普遍占煤电上网电价的比例在5%左右,如果按照2026年后容量电价固定成本回收比例要求,容量电价仍有提升空间。

  辅助服务费用、容量电价给予火电合理回报,推动煤电向保供调节电源转型。新能源大规模并网后,煤电逐渐向保供兜底与调节电源过渡,发电空间不断受压缩,单一电量电价收入难以体现火电企业长期合理回报和现金流。首先,煤电企业单位发电量的固定成本上升,当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超过15%后,火电利用小时数快速下降,仅靠电量电费收入难以弥补固定成本;其次,可变成本在规模不经济下亦上升,同时受煤价波动影响较大,利润不稳定、与煤价负相关带来经营压力[26]。煤电容量电价改革有助于加强火电企业的合理盈利、弱化盈利周期性。

  从当前的交易结果来看,容量电价改革后,交易电价不升反降反映供需预期。2021年后企业端的电力市场化改革已经推进得较为充分,计入容量电价后的综合电价水平仍由供需决定。根据中金公用事业组的研究从2024年以来的交易结果来看,由于存在来水持续修复、水电出力增加预期,且煤价在2023年出现较大幅度的下降,对电力需求整体表现预期中性或部分省份偏保守,因此电力企业2024年年度电量电价+容量电价合计在煤电标杆上网电价,溢价幅度约为17-18%,较2023年的20%溢价幅度略有下行。

  完善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制度可能加大行业间的电价分化。6月7日,国家发改委等5部门发布首批印发钢铁、炼油、合成氨、水泥行业4个文件[27],其中在答记者问环节[28]提到,“强化激励约束。全面清理地方自行出台的高耗能行业电价优惠政策。综合考虑能耗、环保绩效水平,完善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制度。”高耗能行业与其他行业电价走势或分化加大。

  图表9:煤炭价格与火力发电企业利润背离的现象

中金:一文读懂价格改革  第10张

  资料来源:Wind,中金公司研究部

  图表10:可再生能源发电占比与火电利用小时数

中金:一文读懂价格改革  第11张

  资料来源:Wind,中金公司研究部

  图表11:电力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情况

中金:一文读懂价格改革  第12张

  资料来源:Wind,中金公司研究部   

  图表12:各省容量电价收入占比的测算

中金:一文读懂价格改革  第13张

  资料来源:国家发改委,中金公司研究部

  注:红色柱子为容量电价165元/千瓦·年的省份,灰色柱子为容量电价100元/千瓦·年的省份,我们采用2022年各省火力发电小时数和燃煤标杆电价来测算各省的火力发电总收入,并根据各省公布的容量电价来测算占比

  图表13:各省2024年年度交易电价溢价水平

中金:一文读懂价格改革  第14张

  资料来源:各省发改委,中金公司研究部

  节能降碳节奏并未显著加快

  “十四五”规划纲要中规定我国在2021-2025年期间单位GDP能耗目标要降低13.5%[29],今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2024年单位GDP能耗降低2.5%左右[30]。如何认识今年的能耗强度下降目标?

  首先,按照新口径能耗强度看,今年减排目标与前三年均值相当。2021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正确认识和把握双碳目标、立足以煤为主的基本国情,并提出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能耗计算口径发生变化。按照旧口径(化石能源+可再生能源+原料用能),前三年单位GDP能耗仅下降2.3%,年均仅下降0.8%。但按照扣除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仅包含化石能源的新口径,发改委表示“十四五”前三年全国能耗强度累计降低约7.3%[31],年均2.5%的增速与今年2.5%的目标降幅一致,今年情况并非十分严峻。

  其次,尽管前三年节能降碳目标略有落后,但未来两年未显著提速,仍表示“尽最大努力完成‘十四五’节能降碳约束性指标”。若按照“十四五”单位GDP能耗下降13.5%的目标均匀实施,新口径前三年降幅应达到8.3%,实际降幅为7.3%,但今年降幅仍跟过去三年均值一致,明年的目标是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20%左右(升幅1.1ppt,低于今年的1.2ppt)、重点领域和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形成节能量约5000万吨标准煤及减排二氧化碳约1.3亿吨(与今年相同),不是突然提速,也说今明两年可能不会出现很大变化。

  再者,尽管今年相较于2022-2023年、今年后三个季度相较于一季度新口径能耗强度降幅边际加大,但更多是为产能偏多的高耗能领域的再平衡,同时鼓励新能源发展,总能耗降幅处于合理范围。根据我们的测算,过去三年的能耗强度降幅主要集中在2021年绿色转型初期,新口径单位GDP能耗下降4.7%,而2022年和2023年降幅在2.3%和0.5%,今年2.5%的降幅边际上有所加大。同时,我们测算今年一季度同比降幅在2%,意味着后三个季度要边际加快。但《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下文简称《方案》)主要是对产能偏多的水泥、钢铁、氧化铝、铜冶炼行业进行产能控总量和优结构,在降化石能源消耗的同时,鼓励新能源和绿色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我们测算包含新旧能源的旧口径能耗强度今年或降0.9%。

  产能过剩领域聚焦于控产量、优结构

  ► 水泥方面,《方案》要求到 2025 年底,全国水泥熟料产能控制在 18 亿吨左右。截至2023 年底全国水泥熟料设计产能18.4亿吨/年,实际产能却突破21亿吨[32],产能调控将较好缓释水泥供过于求的状态,也将更好实现错峰生产要求。

  ► 钢铁方面,供给端控产能和需求端收紧低端钢材出口双管齐下。一方面《方案》要求今年继续实施粗钢产量调控。虽未量化,但若延续过去几年粗钢产量“平控”目标(即当年产量不超过上年),根据中金大宗组基于需求而做的今年粗钢产量或下降1%的判断,目标较易实现。另一方面《方案》提出 “严控低附加值基础原料产品出口”,今年1-4月钢材出口同比增长27%,这部分是供过于求下的被动选择。

  ► 有色冶炼方面,《方案》提到“从严控制铜、氧化铝等冶炼新增产能”。在供给过剩之下,自发限产已经出现。2024年以来铜冶炼一直处于亏损状态,3月13日,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召开铜冶炼企业座谈会,对铜冶炼企业调整检修计划和新建产能释放周期、压降生产负荷等达成一致意见[33]。3月28日,中国进口铜原料联合谈判小组(CSPT)再次倡议铜冶炼联合减产5-10%[34]。自2017年供给侧改革以来,国内严禁无指标建设投产电解铝等高耗能项目。截至今年5月底,SMM数据显示,国内电解铝建成产能约为4519万吨,其中合规指标建成产能约为4462万吨[35],已经接近国家要求的4500万吨天花板。而根据 SMM 统计,截至4月末,国内氧化铝建成产能为10,000 万吨,运行产能为 8,127 万吨,全国开工率为81.3%,按照4500万吨电解铝产能推算我国氧化铝建成产能已经在总量上可能超过需求。综合以上分析,中金研究部大宗组[36]认为《方案》中提到的“从严控制铜、氧化铝等冶炼新增产能”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提升产能利用率和避免未来出现过度竞争的格局。

  ► 煤炭方面,《方案》侧重需求端“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供给端“推动煤电低碳化改造和建设”等。同时在产能偏多的背景下,山西已经因安监检查关闭了部分产能。2024年2月8日,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山西省能源局印发发布《关于开展煤矿“三超”和隐蔽工作面转向整治的通知》[37],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煤矿“三超”和隐蔽工作面专项整治。2023年山西原煤产量、炼焦煤产量占全国的29%和55%。原煤方面,1-5月全国原煤产量同比-2.5%,其中山西原煤产量同比下降-13.2%;焦炭方面,1-5月全国焦炭产量同比-4.6%,其中山西焦炭产量同比下降-11.6%。但由于下游需求偏弱,安监限产并未明显推升煤炭和焦煤价格。

  增量上提标准,标准以下产能要加速改造或退出

  ► 城镇新建建筑加快建造方式转型。《方案》提出到2025年底,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新建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面积较2023年增长2000万平方米以上。中金建材组[38]认为在行业需求下行、竞争加剧的背景下,若能效新规得到严格贯彻执行,有望一定程度出清行业过剩产能,使行业供需关系得到边际修复。

  ► 低于标准的产能要加速改造或退出。《方案》提出到2025年底,钢铁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占比达到30%,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完成技术改造或淘汰退出,全国80%以上钢铁产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石化化工行业到2025年底,炼油、乙烯、合成氨、电石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占比超过30%,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完成技术改造或淘汰退出。交通运输设备领域,加快淘汰老旧机动车,提高营运车辆能耗限值准入标准。

  ► 新建产能标准提升。《方案》提出新建和改扩建石化化工项目须达到能效标杆水平和环保绩效A级水平,用于置换的产能须按要求及时关停并拆除主要生产设施。新建和改扩建电解铝项目须达到能效标杆水平和环保绩效A级水平,新建和改扩建氧化铝项目能效须达到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新建多晶硅、锂电池正负极项目能效须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鼓励新能源和绿色新质生产力发展

  ► 鼓励新能源发展,《方案》在节能降碳目标下,强调非化石能源不纳入能耗总量和强度考核,并且在保证经济性前提下,资源条件较好地区的新能源利用率可降低至90%,核心在推动绿电发展。中金公用事业组[39]认为下考虑到 2023-2025年“三北”[40]地区新能源发展较快、大基地加速推进,消纳放开是当前源网建设速度错配下的大势所趋,在新能源开发主体的投资预期内。

  ► 发展绿色新质生产力,如强化节能降碳关键技术研发,推动装备升级,加强废物循环利用,加快页岩油(气)等非常规油气资源规模化开发,推广先进生物液体燃料和可持续航空燃料,发展再生金属行业等。《方案》强调石油行业能效提升,明确提出“合理调控石油消费,推广先进生物液体燃料、可持续航空燃料”。《方案》要求“2024-2025年石化化工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形成节能量约 4000 万吨标煤,减排二氧化碳约1.1亿吨”。中金化工组[41]预计占整个石化化工二氧化碳排放的 9-10%,通过对落后产能的关停和改造,有望逐步缓解产能偏多的压力。同时大力发展再生金属是解决我国部分金属矿产资源短缺、践行节能减排碳的重要举措。根据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42],2023 年我国再生铜产量 395 万吨,同比增长 5.3%;再生铝产量950 万吨,同比增长 9.83%,再生铜和再生铝分别占到我国总产量 35%和 23%。本次《方案》中提到“2025 年底,再生金属供应占比达到24%以上”,2023 年的数据和这两个目标已经较为接近。

  图表14:“十四五”期间单位GDP能耗

中金:一文读懂价格改革  第15张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国网能源院,中金公司研究部 

  图表15:“十四五”期间单位GDP能耗同比

中金:一文读懂价格改革  第16张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国网能源院,中金公司研究部

  图表16:一季度单位GDP能耗下降略低于全年目标

中金:一文读懂价格改革  第17张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中金公司研究部;注:将2023年1季度能源消费总和标准化为1。

  图表17:铜精矿冶炼亏损倒逼行业联合限产

中金:一文读懂价格改革  第18张

  资料来源:SMM,中金公司研究部   

  图表18:山西原煤产量在安监限产下出现下滑

中金:一文读懂价格改革  第19张

  资料来源:Wind,中金公司研究部

  [1]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403/content_6939276.htm

  [2]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403/content_6939276.htm

  [3]青浦区https://www.shqp.gov.cn/plan/fgzwgk/zdxz/jcygk/20231116/1148133.html,浦东新区https://www.pudong.gov.cn/zwgk/14486.gkml_ywl_jggl_jgspxx/2023/319/319882.html

  [4]https://www.gz.gov.cn/zwfw/zxfw/gysy/content/post_9640387.html

  [5]https://www.ndrc.gov.cn/fzggw/wld/zsj/zyhd/202312/t20231227_1362958.html

  [6]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403/content_6939153.htm

  [7]https://news.smm.cn/news/102685901

  [8]http://yjt.shanxi.gov.cn/ywdt/gzdt_78321/202402/t20240209_9501168.shtml

  [9]https://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405/content_6954322.htm

  [10]https://www.gov.cn/zhengce/2023-01/12/content_5736439.htm

  [11]https://www.gov.cn/gongbao/content/2015/content_2847857.htm

  [12]https://www.gov.cn/jrzg/2009-06/19/content_1345320.htm

  [13]https://sh.bendibao.com/cyfw/2015525/132846.shtm

  [14]https://fgw.sh.gov.cn/fgw_jggl/20211101/3a71a1edb0bd43ed831b44ece50c825d.html

  [15]https://www.shqp.gov.cn/plan/fgzwgk/zdxz/jcygk/20231116/1148133.html

  [16]https://www.pudong.gov.cn/zwgk/14486.gkml_ywl_jggl_jgspxx/2023/319/319882.html

  [17]https://www.gz.gov.cn/zwfw/zxfw/gysy/content/post_9640387.html

  [18]2022年来非管制气部分在基准门站价基础上浮40%-80%。

  [19]更为详细的分析可以参考中金研究院发布的深度报告《中国天然气市场价格体系:两个双轨制还能走多远》

  [20]https://www.dingnan.gov.cn/dnxxxgk/dn352/202310/13bab48edc1c41718121e7c3eceda36c.shtml

  [21]https://www.ndrc.gov.cn/fggz/tzgg/ggkx/201504/t20150409_1077736.html

  [22]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tz/202110/t20211012_1299461.html

  [23]https://www.nea.gov.cn/2024-01/25/c_1310762019.htm

  [24]https://www.ndrc.gov.cn/xwdt/tzgg/202305/t20230515_1355748.html

  [25]https://www.ndrc.gov.cn/xwdt/tzgg/202311/t20231110_1361899.html

  [26]煤电企业营业利润=电量电价×发电量-固定成本(折旧费、财务费等)-可变成本(燃煤成本、水费等)。

  [27]《钢铁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406/content_6956307.htm;《炼油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406/content_6956304.htm ;《合成氨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406/content_6956306.htm ;《水泥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406/content_6956305.htm

  [28]https://www.ndrc.gov.cn/xxgk/jd/jd/202406/t20240607_1386803.html

  [29]https://www.gov.cn/xinwen/2021-08/10/content_5630408.htm

  [30]http://lianghui.people.com.cn/2024/n1/2024/0312/c458561-40194559.html

  [31]https://www.ndrc.gov.cn/fzggw/wld/zcx/lddt/202405/t20240514_1386175_ext.html

  [32]http://www.sxjc.org.cn/?hangye_12/622.html

  [33]https://www.chinania.org.cn/html/xiehuidongtai/xiehuidongtai/2024/0314/54827.html

  [34]https://news.smm.cn/news/102685901

  [35]https://news.smm.cn/news/102786797

  [36]https://www.research.cicc.com/zh_CN/report?id=341392&entrance_source=search_vertical_reportlist&page=1&yPosition=208.46

  [37]http://yjt.shanxi.gov.cn/ywdt/gzdt_78321/202402/t20240209_9501168.shtml 重点核查煤矿超能力生产情况。煤矿是否均衡组织生产,是否超能力下达全年、每月原煤生产计划任务,全年原煤产量是否超过核定(设计)生产能力幅度的 10%、月度原煤产量是否大于核定(设计)生产能力的 10%。

  [38]https://www.research.cicc.com/zh_CN/report?id=341266&entrance_source=search_all_reportlist&page=1&yPosition=212.82

  [39]https://www.research.cicc.com/zh_CN/report?id=341269&entrance_source=search_vertical_reportlist&page=1&yPosition=242.85

  [40]三北地区包括东北、华北和西北。

  [41]https://www.research.cicc.com/zh_CN/report?id=341271&entrance_source=search_vertical_reportlist&page=1&yPosition=212.82

  [42]http://finance.people.com.cn/n1/2024/0214/c1004-401775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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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摘自:2024年6月20日已经发布的《一文读懂价格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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