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晋城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光大永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城中心支公司因财务数据不真实;未按规定与代理人签订委托代理合同,被责令改正,并罚款10.5万元。

  时任光大永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城中心支公司部门负责人董鹰受到警告并被罚款1.5万元。

光大永明人寿晋城中心支公司被罚10.5万元:财务数据不真实 未按规定与代理人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第1张